如何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12月24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严防年底不顾实际突击花钱行为。

那么,如何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呢?

分享一篇2014年12月《大众日报》上的旧文,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金秀。以下为全文:

近年来,年终突击花钱成为常态,备受关注。年底突击所花的钱包括违规和合规两种情况,违规乱花钱的根源在于预算体制,为了有效遏制年底突击乱花钱,有必要合理确定政府收入的规模,科学编制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建立预决算衔接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作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四位一体”的有效预算监督体系。

如果今年的钱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

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中国的财政浪费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

以前,政府财政收入不高,不会产生太大金额的结余;改革开放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近十几年来,财政收入增速几乎是GDP增速的两倍,财政超收,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乱收乱罚,使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提高,政府财力充裕,为年底大规模的“突击花钱”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

我国预算制度是增量预算而非零基预算,预算额度刚性增长,如果今年的钱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中国的财政浪费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上一年没用完的预算不允许留到下一年,节约不仅没好处,反而还吃亏,受到削减预算的惩罚,从而激励预算机构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部花完。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因此,各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项目预算申报环节,一些单位受利益驱动,将财政资金作为“唐僧肉”、不用白不用,多多益善,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申请预算额度时往往“头戴三尺帽”,高估虚报预算支出的现象时有发生,项目改头换面重复申报、多头获取资金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粗放式的政府预算管理,为突击花钱提供了资金来源。

由于财政只规定预算总量,没有“花钱时间和进度”的约束,在预算执行中,为了留有余地,在前期往往会担心未来不确定因素多、无法预测,为了给后期的执行预算留有余地,常常层层预留机动以便于调节,因此,形成一年中财政拨款“前低后高”的局面。

年底是支出高峰,大量花钱有合理的一面;

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很多违规“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

年终突击花钱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之处,需要一分为二、区别看待,年末财政支出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不一定都是违反预算管理规定。

项目预算执行环节从项目准备到实施以及结算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差异,一些项目支出在前期准备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小,到后期的实施阶段对资金需求量则明显地相对增大,相应的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一些据实结算和以收定支的项目年底按实际工作量进行清算,12月份支出相对较多;预算安排的一些支出项目由于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资金支付后延,其中有一部分资金还需要结转到下年使用等。

新增专项支出从立项到预算批复,再到单位财政资金使用需要有一个过程,在每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财政预算之前,项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续性项目按一定的比例预拨部分资金,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样就使一些资金延后支出。此外,有些预算本身就不是每个月都有的均衡支出,一些机构年底才会启动一些项目,如年底召开工作总结会议等等。各种拨款都集中在年底下拨,年底政府要支出的规模非常大。

但年终突击花钱确实存在部分违规的方式和行为,主要有:

年末部分财政支出存在买贵不买对、假公济私的现象。通常,年末财政支出的总体去向并没有特别的不合理之处,因为财政对部门用于维持运转的基本费用(如人员工资等)拨款是固定的,一些专款专用的财政拨款因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一般不会出现大规模挪用或突击消费的情况。而且,12月份财政支出基本上都是经预算安排且根据政策和实际需要执行的支出,而且绝大部分资金是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但现实中,因为年底留存了大量资金,短时间内大量花钱的压力大,一些部门为了在预算年度截止期之前花光预算、完成预算进度,难免铺张浪费,常常出现政府采购买高不买低的事件,“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一再上演,助长了行政成本无度扩张,造成行政机关内部的资金黑洞,有些人会借机假公济私,想方设法把行政经费变成个人经费或者是小集体的经费来用。

其次,年终突击花钱部分采取虚列支出方式,形成库底存款。年终突击花钱很多一部分只是虚列行为,实际并未发生资金拨款,2010年12月全国财政共支出1.8万亿,但2011年1月底国库款却还有2.65万亿之多,其中,1.1万亿是上一年没有花完的钱,这笔资金直到第二年3月才能逐步支出,这几乎是每年都有的现象。2009年1月底财政国库存款17620亿,2010年1月底有25280亿,2011年则为26460亿,2012年年初政府存款的余额为2.5万亿元,2013年政府存款年初余额为2.4万亿元。每年年底的突击花钱实际上大部分并没有实际发生,而是在第二年一季度逐渐消化,因为年底政府要支出的规模非常大,但短时间内做不了那么多事儿,国库里的钱就不能动,财政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项目必须启动才能拨款,并根据进度拨款,防止政府部门“花钱不办事儿”。年终突击花钱和“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意味着部分年终突击花钱实际上并没有花出去,只是记在账上,资金大多还保留在国库,形成国库存款。

最后,单位年底将结余虚列支出,以逃避进入下年的预算编审。为了制止年度突击乱花钱,全国人大和财政部提倡,当年花不完的钱要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要求,“对年底前还不能执行完毕的项目形成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由部门继续用于该项目的支出,不得虚列12月份支出”。因为如果结转下年,则作为第二年收入,对其做出预算支出安排,通过人大审批,政府部门失去了支出机动性。如果在年底花掉,则只要汇报,并补编决算就可以。因此,大部分政府部门并不愿意结转,而是想尽办法在当年突击花掉,花不完就虚列。

一方面要编制跨年度的中期预算,以遏制“短期行为”;

另一方面还要推行权责发生制,让财政资金“好要不好花”

我国政府收入长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的“全口径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已达35.8%,接近世界平均水平,超过了同期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水平,政府、企业和个人收入分配关系明显失衡。自2003年以来,由于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财政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转变为国库集中管理,成效显著。中国国库现金余额以年均37%的速度在增长,我国国库存款常年稳定在3万亿左右,如此大量的库底资金当然有利于财政调度资金,但按照宏观经济理论,年底大量结余以及常年稳定的大规模国库存款对宏观经济是不利的,会产生收缩经济的作用,因此,今后应该稳定税负,合理调整三者分配关系,遏制政府乱收乱罚行为。

预算是整个财政制度的起点,预算详细的程度是后期执行和监督的依据。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抑制高估虚报预算的现象,强化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挤干财政资金预算中的“水分”。引入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改善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及“基数加增长”预算编制法,细化预算项目,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解决上级代编下级预算以及层层留预留资金等问题。

为了制止年终突击花钱还需要改变专项预算管理方式,必须建立项目库,尽早布置并启动专项预算申报程序,对一些必要的专项及时立项并确定下达预算。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中严格按当年预算编制的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坚持办多少事、花多少钱,付多少款;同时,提高预算执行率,要求部门相对均衡地执行预算,并将此作为评价考核的指标要求。财政要严格审核财政资金拨付,按执行序时进度支出预算资金;对一些共性支出,财政部门还应该明确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严禁超预算、超进度拨款。同时,建立预决算相互协调制衡的机制,制止有决算而无预算的现象,抑制部门为了完成进度而在年底宁可虚列账册、虚报支出而不愿意结转下年的情况。

中期预算是将预算收支安排从传统的年度预算制度拓展为超过一年期限的财政计划,通常以3—5年为宜。中期预算制度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预算管理制度,旨在以绩效为导向,将年度预算和跨年度预算有效结合实现预算平衡,我国实行中期预算制度有利于遵循部分项目支出时间不均衡的特点要求,也可以兼顾我国预算审批法律空挡的现实,制度上是允许把年底的一些支出延伸到第二年3月前,这样单位也就没有必要虚列支出,同时试行中期预算还有必要将静态预算转变为动态预算,推行中期滚动预算。当今许多发达国家为了有效控制部门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还要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提供各财政年度中的支出预算必须遵守预算限额上限,我国预算无论对政府还是部门、单位都没有设定限额,预算缺乏约束力,出现买贵不买对的奇怪现象,推行预算最高限额制度有利于扭转贪腐浪费、买贵不买对的现象,因此,在试行中期预算制度的同时,还有必要引入预算限额管理制度。同时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将预算收支和资产结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实行花钱问效,让财政资金好要不好花,抑制部门追求“预算最大化”的冲动。

此外,还要加强预算管理立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构建“四位一体”的预算监督体系,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实行全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为此,需要大力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的透明度。预算透明应该包括制度的透明、内容的透明以及数据的透明,既包括预算的透明,更应该包括决算的透明;既要求预算收入透明,也要求财政支出更加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这样才能够让公众更加了解年终突击花钱的真实情况,也让公众对财政支出更具有发言权和监督权,通过公众的监督遏制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注重强化财政专业化监督的作用,财政应该有效运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开展全程监管,将日常监督与年底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人大应该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更有效地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强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体制的监管,并将监督对象从财政扩大到部门,同时,人大还有必要将监督权和审批权结合,在批准政府决算时应对低质量的突击花钱提出质询,指出不合理的支出项目并要求政府部门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就要在批准下一年度预算时有所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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