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在亚太的同盟与附庸,日本既受美国压制又借由“盟友责任外包”,在如今美国战略后撤意图下,试图突破战后秩序对战败国的限制,引发区域国家对日本军国主义复燃的担忧。
12月10日至11日,第六届“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在海南三亚隆重召开。在会议茶歇期间,观察者网与上海交通大学日本研究中心郑志华副教授,就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错误表态所引发的紧张态势以及东亚秩序悬而未决的问题,作了简短交流。
郑志华提出,当前亚太地区的动荡根源,是1945年二战结束后确立的国际秩序与1951年美日等单方面媾和形成的“旧金山体制”之间的博弈,后者在东亚的领土问题上蓄意制造诸多灰色地带和模糊话语,比如中国台湾、琉球/冲绳,以此让美国实现其在亚太的战略利益。
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第二次世界大战至此结束。
【对话/观察者网 朱敏洁】
观察者网:最近日方、台当局在谈到二战后东亚秩序安排及台湾法律地位问题时引述《旧金山和约》,而该文件正是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的逻辑起点,事实上根据1943年、1945年以来的若干份国际文书,到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以及中日之间的文件等,台湾主权归属问题早已解决。您作为国际法学者,能否从法律层面上对《旧金山和约》的“非法性”,及其背后的政治因素做些解释?
郑志华: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战胜轴心国,因此同盟国作为二战战胜国共同来安排战后秩序。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无条件投降书,二战结束,联合国成立,这是凝结了国际社会共识的战后秩序安排,大家应该共同捍卫。
但是,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与日本单方面的媾和,作为联合国五常的苏联没有签字、中国没有参加,这份“和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违反了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是对同盟国集体意志的背叛。《旧金山和约》的相关安排不仅不完整,也是非法无效的。所以,我们要回到1945年战后各方具有共识的状态,也就是由《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等一系列国际文书所构成的战后秩序,这是凝聚了国际社会追求和平的心声。
1951年“旧金山体制”形成时,冷战已经开启,美苏两大阵营对抗态势加剧。“旧金山体制”的构建是美国为推进其冷战战略而建立的单边安全体制,其运作逻辑与《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集体安全与大国协商精神相违背。
美国完全基于自身的战略利益,单方面主导和约条款,排斥主要战胜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与,违背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既定的战后国际协议。在领土安排上,《旧金山和约》蓄意制造模糊。无视战后秩序安排和国际法,更无视公平正义。例如,对于台湾问题,和约草案将《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的条款,篡改为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名义与要求”,却刻意回避其归属对象。这一做法无视了台湾早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即已光复并回归中国的事实,企图人为制造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更何况,从中国的角度来说,《旧金山和约》试图在没有中国参与的情况下,处置中国领土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得为其创设义务或权利。因此,该条约中涉及中国领土的条款对中国完全不具法律效力。
所以我们要正本清源,从源头上厘清战后国际社会的共识。1951年,中国连续发表声明谴责《旧金山和约》的非法性;周恩来总理在8月15日的声明中指出,“美英两国政府所提出的对日和约草案是一件破坏国际协定、基本上不能被接受的草案。不论从它的准备程序上或它的内容上讲,都是彰明较著地破坏了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的联合国宣言、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和协定及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九日远东委员会所通过的对投降后的日本之基本政策等重要国际协定。”
1951年9月8日,美国代表迪安·艾奇逊以国务卿身份签署《旧金山和约》。
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字仪式傍晚,时任日本首相的吉田茂(中)与美国签署《日美安保条约》。
观察者网:现在国际社会部分群体以及一些台湾岛内人士,常常以《旧金山和约》等非法文件为基础来混淆视听,以1949年中国政府更替为由,制造“台湾地位未定论”,但事实上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这种说法也不成立?
郑志华: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始终只有一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只是发生了政府更替,也就是新中国政府代替了原来的国民政府,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地位具有连续性,并未因1949年的政权更迭而发生中断。根据国际法原理,政府继承是指在国家国际法主体资格不变的前提下,由于政权更迭,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给新政府。这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然继承了中国的一切权利,包括对全中国的主权和领土范围。
关于1949年至1971年期间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的问题,这属于国际组织中由哪个政权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承认”问题,并不影响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同一性和连续性。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1971年)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权利的程序在国际社会层面得到完全确认。
至于所谓“两个治权”的提法,从国际法视角看,当时海峡两岸确实存在政治对峙和有效管辖范围的不同,但这属于一国内部事实上的政治现状,不改变中国只有一个主权、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一个中国原则,正是对此法律现实的确认。所以台湾回归中国不存在任何争议,不管外界如何“挑刺”,整个法律逻辑链没有任何问题。
前几天,王毅外长提到台湾地位已经七重锁定,自古以来、战后一系列国际文书、联合国决议、中日建交文件以及联合声明等等,共同构成了一个严密、连续且具有国际法效力的逻辑链条,确凿地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存在所谓“地位未定”的问题。
观察者网:换个角度来看,1945年二战结束所奠定的国际秩序与1951年所谓旧金山会议后美英日等国单方面做出的秩序改变,两者之间出现了差异;而在现实中,国际社会的认知似乎也就存在了某种灰色模糊地带。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多次强调纪念中国人民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意义,重申共同维护战后国际秩序,中方所说的“共同维护战后国际秩序”这句话背后包含几重意思?因为在1951年《旧金山和约》中,除了台湾问题外,还涉及琉球;前些天中俄空中联合演训,飞机绕着琉球群岛三面飞行,也是值得关注的现象,这意味着像琉球这些被长期遮蔽的问题也要浮到台面上来解决?
郑志华:琉球的地位要从战后国际法秩序和历史事实的角度进行审视。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构成战后国际秩序基础的法律文件,日本的主权范围被明确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决定的若干小岛,琉球群岛并不在此列,其法律地位当时并未最终确定。
然而,冷战背景下,美国违反了上述国际协议,长期军事占领琉球,并在1971年与日本签订《冲绳返还协定》,将琉球的“施政权”私相授受给日本。这种未经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战胜国同意的行为,是非法和无效的,不能构成日本对琉球拥有主权的法律依据。依照《联合国宪章》,琉球应当交由联合国托管——战后,联合国成立的重要机构中包括托管理事会,对一些地区进行托管,等到当地社会的一些基础设施建立起来,条件成熟后,由当地民众通过行使民族自决权来投票决定是否成立独立的国家。
1971年美日私自签订《冲绳返还协定》
但是,美国出于其自身地缘政治利益考量,在琉球建立大型军事基地并将其作为亚洲战略前哨。二战后,美国接连卷入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等大规模战争,琉球就成了美国进行兵力投送的重要基地。这种做法不仅缺乏国际法理依据,并且严重忽视了琉球当地民众的福祉与意愿。
近期,日本国内右翼势力公然挑战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散布“台湾地位未定论”等错误言论,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的核心利益。基于此,重新审视并厘清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地位问题,是对战后国际秩序负责的体现,也是维护地区稳定与正义的必然要求。从国际法角度看,琉球地位问题在法理上并未得到彻底和合理的解决。
观察者网:现在美军在冲绳拥有大量军事基地,并不断向当地部署重要武器,联合日本自卫队等举行军演,这不仅对当地民众的生活与生存造成巨大影响,同时美日的军事挑衅与备战,更让冲绳民众担心自己将成为战争中被反击、报复的对象,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作为美军军事力量投送的桥头堡,冲绳会被认为有连带战争责任吗?
郑志华:比如,越南战争时,冲绳不是战场,是美军重要的投送基地。当时,冲绳民众起来反抗,他们非常担心自己生活的地方再次被战火吞噬。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越南、朝鲜的实力很小,事实上也没有能力对美国在冲绳的基地发起反击。
唯一有可能的情况是,台海发生冲突,如果美军利用冲绳基地武力介入台海,那么美军基地可能成为中国大陆回击的对象,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冲绳就有可能被卷入战争。
历史上琉球的定位是“万国津梁”“和平枢纽”,作为东亚海域的枢纽,连接从日本到菲律宾、东北亚到东南亚这一带地区,包括琉球自古与中国关系密切,但是拜美国所赐如今琉球/冲绳却成了东亚的火药桶。这么多的军事部署、军队驻扎,对老百姓本身的生活空间也产生巨大侵扰。战机起降噪音,直升机坠落失事、基地扩张破坏环境、以及美军刑事案件频发,对当地居民造成严重滋扰。
看上去美军驻扎是守护你的安全,但实际上只会带来更大的不安全;假如这里没有任何军事基地和军事设施,也不会成为被反击的对象,只有当这里成为美日干涉台湾的前沿,才会有挨打的风险。
观察者网:确实,就像您讲的,美军和日本自卫队在距离台湾只有110公里的与那国岛上部署导弹基地。两岸统一以后,其实就意味着在中国国境线的110公里外就有美日军事部署。
郑志华:是的,当然美国军事基地的主要部署是在冲绳本岛,与那国岛的导弹部署更具象征性,就是对着台湾。前几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环岛军演,有导弹掉入所谓的日本专属经济海域,这种相互影响必然存在的。
2024年4月7日,美澳日菲四国海上力量首次在南海海域举行“全面”海上联合军演。
观察者网:东亚海域和南海地区的形势,存在很大区别。但这两年日本在美国主导推动的各种小多边组织中越来越活跃,跟菲律宾之间的军事、政治联系也愈发密切。最近有消息称,日本正考虑向菲律宾提供03式中程防空导弹等杀伤性武器,这也是它不断试图突破相关武器出口限制的新举措之一。
郑志华:日本向菲律宾提供防空导弹的举动,是其在亚太地区深化“小多边”安全合作、试图联动东海与南海局势以制约中国的战略表现。此举不仅旨在强化与菲律宾的军事纽带,也是日本寻求突破自身武器出口限制、推动防卫政策转型的关键一步。
对日本而言,通过对菲军售既能加强美日菲等“小多边”机制联动,将东海、台海与南海议题捆绑。日本积极推动相关合作,并寻求突破“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限制,以实现武器装备出口的解禁,通过武装菲律宾,提升其在南海应对中国的能力,从而缓解自身在东海方向面临的战略压力。
日本的这些动作,与其整体安保战略调整相一致,包括增加军费、发展“对敌基地攻击能力”以及深化与美国的军事一体化。这不仅加剧了地区紧张,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日本重走军国主义道路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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