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为了解《鼓励目录》出台情况,便利各有关方面理解把握政策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鼓励目录》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对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启动了《鼓励目录》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商协会、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和各有关部门、地方的意见,并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各有关方面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后予以采纳。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修订出台了《鼓励目录》。
问:修订出台《鼓励目录》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强调,中国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利用外资的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中国坚定不移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维护全球跨境投资发展注入了确定性。
《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修订出台《鼓励目录》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本次修订总的考虑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问:《鼓励目录》与上一版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鼓励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主要变化有: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领域等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通过进一步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持续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布局。
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做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
答:2025年版《鼓励目录》于2026年2月1日施行,2022年版鼓励目录同时废止。《鼓励目录》的出台展示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态度,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同时,将多措并举为外商来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跨国公司更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
一是以点带面扩大外资流入。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压茬推进前八批项目建设。加快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涉及国家层面的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进一步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不断提高外资企业满意度。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多种渠道了解并推动解决企业在投资落地、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加强与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外资商协会沟通交流,及时听取意见建议,为外商在华投资依法提供便利。
三是搭建中外企业投资合作对接平台。适时组织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对接活动,为外商来华投资和地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搭建平台,推动更多项目洽谈签约。



































